如果把计算机系统所要实现的任务分解成许多基本功能,那么,在这些基本功能中,实际上只有极少数几种基本功能是必须用硬件的指令系统来实现的,而绝大多数基本功能既可以用硬件的指令系统来实现,也可以用软件的子程序来实现。
  哪些基本功能用指令来实现,主要考虑的因素有三个:速度、价格和灵活性。用硬件的指令来实现,速度高、价格贵、灵活性差。用软件的子程序来实现,速度低、价格便宜、灵活性好。
  在通用计算机中,指令系统在功能方面的基本要求是:指令系统的完整性、规整性、高效率和兼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