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关于博士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
为了以提高质量为中心积极稳妥地发展研究生教育,特别是博士生教育,逐步把我校建成重要的博士生培养基地,特制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关于博士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希望各博士点参照执行。
一、博士生培养目标
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邓小平理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具有追求真理和献身于科学事业的敬业精神和高尚的科学道德。
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了解本专业范围内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具有独立从事高水平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二、课程设置
1.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学位条例,博士生必须修完所规定的学位课程,并取得学分。
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课程如下表所列: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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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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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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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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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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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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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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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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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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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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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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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讲授与研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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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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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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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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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讲授与研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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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另行规定。
博士研究生应该至少修满11学分,即上述课程学习8学分,必修环节3学分:其中开题报告1学分,作学术报告1
学分,参加学术报告1 学分。
根据教育部1998年颁发的《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博士生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第一外语为英语的博士生是否必修第二外语,由博士点所在学位分委员会决定。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者,英语为必修课,且课内学时不得少于144学时。
2.政治理论课和第一外语课作为博士生的学位课,考试成绩75分为合格。
3.博士研究生的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要注重综合性、前沿性和交叉性。内容应包括:加深和拓宽专业知识需要的基础理论和相应的现代实验技术;为进入学科前沿和研究课题需要阅读的学术专著和专题文献。
博士生的课程学习,一般采用在导师指导下阅读学术专著和专业文献为主,教学方法拟采用自学、讲课与研讨相结合。部分专业的博士生课程也可以以课堂讲授为主。
专业必修课的考试由学位分委员会指定三位或三位以上教授组成的考试委员会主持。考试成绩由考试委员会成员共同签字生效。
4.各博士学位授权点均应对本点博士生的知识结构提出要求,具体体现为本科阶段的主要基础理论课程和专业课程、硕士生阶段的学位课程和今后科研中常用的本学科的经典学术著作等。在制定培养计划时,要审核每个博士生在本科和硕士阶段学过的课程,对照本专业博士生的基本要求列出所要补修的课程。尤其对于以同等学力考入的博士生和硕士阶段为非本专业的博士生,一定要列出必需补修的课程,写入培养计划。补修的课程一定要与相应的本科生或硕士生同堂听课、同堂考试,考试成绩亦记入培养计划。如需补修课程的课内学时总数超过240学时,学制相应延长一年,延长期间费用由指导教师或所在课题组解决,生活费用由本人以兼做助教、助研等方式解决。
另外,理工科的博士研究生还应选修一些人文课程,以提高文化素养。
三、博士生的资格综合考核
1.根据我校在读博士生的几种不同来源,规定如下:
- 已取得硕士学位并经过博士生入学统一考试者,不再进行资格综合考核.
- 硕博连读生由硕士生阶段进入博士生阶段要经过资格综合考核。
- “4-2-3”分流制研究生由硕士生阶段进入博士生阶段要经过资格综合考试。
- 在学硕士研究生,因学业优异提前进入博士阶段者要经过资格综合考核。
2.考核时间及条件:
“4-2-3”分流制和提前攻博者资格综合考核在硕士阶段的第四学期末进行。参加考核的基本条件是修满硕士阶段必需的学分,且成绩优秀,已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
硕博连读生资格综合考核在第四学期末进行,具体规定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试硕博连读研究生制度暂行办法》。
3.考核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 思想政治方面的基本素养:品德优良,遵守校纪校规;热爱祖国、献身科学的敬业精神和严谨的学风;善于协作的团队精神。
- 基础理论、专业基础知识的综合考试。
- 科研能力的考核。
思想政治方面的基本素养考核由学生所在系党总支主持。后两项业务考核由系分管主任组织的考核小组来主持。考核是否合格由系书面报告研究生院。
四、培养计划的制定
博士生入学三个月内应制定个人培养计划,该计划由博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应根据培养要求及博士生的特点,经学位点讨论通过,由系学位分委员会批准实施。一式二份,系留一份,报研究生院一份。培养计划应根据博士生的特点、基础和研究方向制定,内容包括:
- 研究方向及必须学习的课程,包括必需补修的本科课程或硕士课程。
- 主要阅读的学术专著和专业文献名称、阅读要求(如读书报告、专题综述或专题小论文等)。
- 开题报告、论文研究、论文撰写的时间安排等计划。
- 论文的预期成果。
五、博士生的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
科学研究是博士生培养的重要环节,论文是科研成果的表述和总结。博士生从事科研和做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二年,硕博连读生不得少于三年。
博士论文的选题应注重学术价值或在技术、工程中的应用价值,论文选题应有充实的科研工作量和创新性。学位论文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
- 进入博士论文阶段的半年内要提出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该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本人撰写,并在教研室(研究室)或学位点的学术活动会议上报告。开题报告内容包括选题的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科学依据、国内外的研究状况、设备条件、实施方案、预计的工作进程等。经过论证后填写正式的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由导师、学位点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系(室)和研究生院备案,作为研究生未来申请论文答辩时的必备材料之一。
- 每月至少向导师(或指导小组)汇报一次论文研究的进展情况。
- 论文期间应经常参加专业或跨专业的学术研讨会,积极汲取其他学者的有益经验;也应该定期在一定范围内报告博士论文的阶段性成果。
- 从事科学研究和做论文期间,应在国内外重要期刊上正式发表(至少已被接收)与科研题目有关的(或阶段性的)学术论文,论文数量不少于两篇。由于各学科本身的特点和所处的学术环境不同,各博士点所在学位分委员会可视具体情况定出发表论文的数量要求(一般多于两篇)。
- 博士学位论文是一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博士论文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 综述,介绍该研究方向(课题)的国内外已有工作、最新动态及尚待解决的问
题,说明该选题的科学意义。
- 本论文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取得的成果,该成果的学术价值或实际应用价值。
- 采用的研究方法,对研究成果的分析和总结概括。
- 列出重要的参考文献。
具体要求参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关于指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中有关条文。
必须强调,在需要引用别人的科研成果时,必须注明出处,篇幅不能太多。严禁剽窃他人成果,一旦发现,严肃查处。与别人合作的部分应加以说明。
导师要对论文的内容全面负责,指导小组应对论文提出修改意见。论文申请答辩前,应进行预答辩以听取专家意见,对论文作必要的修改。申请答辩时,必须有导师对论文的书面评价。
六、博士生导师和博士生指导小组
博士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和博士生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博士生指导小组,旨在使博士生处于良好的学术集体中,博采众长,并有利于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协作精神。
导师的主要职责为:参与选拔博士生;参与制定本学科博士生培养方案,负责制定博士生培养计划;指导博士生的课程学习;指导博士生进行论文选题、科学研究、撰写论文,与研究生分析、讨论研究结果,切实把好学位论文质量关。培养博士生独立从事高水平科学研究的能力、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善于协作的团队精神。
指导小组的职责是协助博士生导师指导博士生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和撰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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